第五百二十一章 新的工作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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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家五口人在阔别六年后,终于重新团圆了。
周家几口人一起去火车站,把周志刚接回来。
看着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,周志刚心里还是挺高兴的。
其中大儿子和大儿媳早就开始谈恋爱了,如今算是修成正果,在周志刚心里,算是最好的。
闺女周蓉和女婿‘何玉柱’也还不错,把家里照顾的井井有条,看着自己老伴比几年前还年轻,明显这几年没受什么苦,没遭什么罪。
最让周志刚惊喜的是小儿子周秉坤。
从小学习就差劲的小儿子,竟然比他哥哥姐姐先一步成了大学生。
这也算是祖坟上冒青烟了。
有高兴的事情,就有遗憾的。
一家人回家的路上,周秉义告诉了周志刚,他得了不孕不育的毛病,以后周家的香火,要依靠周秉坤了。
而周蓉结婚一年多,一直都没要孩子。
周志刚回到家,悄悄问了问自己老伴,这才得知,是闺女周蓉想过两年自由自在的二人世界,准备晚两年再要孩子。
真是糊涂啊!
哪有结婚不生孩子的道理啊。
不过,这毕竟是自己亲闺女,她不想这么早生孩子,那就晚两年吧。
谁让这是自己的小棉袄呢。
最让周志刚感觉遗憾的地方,就是自己小儿子了。
周秉坤这小子,从小憨厚老实听话,结果如今上了大学,竟然变得不乖了。
一家人刚刚团聚,正准备吃午饭的时候。
周秉坤突然提出,想要带着媳妇回老丈人家去住。
周志刚的脸色,唰的一下拉了下来。
周秉义作为大哥,眼看父亲脸色阴沉下来,连忙扯了扯兄弟衣袖,让他在这个时候别犯浑。
“秉坤,你咋想的?大过年的不在家团圆,去老丈人家里过夜?”
“我也没怎么想,就是想着,家里没地方住。”
周秉坤的胆子还是太小,被父亲和大哥的脸色、语气吓住了,立刻紧张得低下头,好像自己一句话犯了多大的错误一样。
坐在旁边的蔡乐乐,更是感觉气氛异常,连忙低头,用筷子扒着碗里的饺子汤,不敢抬头。
好在周蓉贴心,连忙打开话茬,说道:
“爸,我去年结婚,你这都没回来,一会吃过午饭,我带你去我和柱子那转转。”
“行,一会就去转转。”
周志刚听到闺女的话,立刻就喜笑颜开。
在他心里,周秉坤这个小儿子就算是再有出息,也比不上自己闺女一根指头。
眼看着氛围缓和了起来,周秉坤这才讪笑着,给苏明哲敬酒:
“姐夫,赶明儿有机会,带我进山玩玩啊。”
“等你明年大学毕了业,咱们就进山转转。”
苏明哲说起打猎,想起一件事来,一转头去看周蓉,周蓉立刻会意,站起来去里屋拿出一个包裹,拆开后,抖出一个白色披风。
“爸,前几年柱子打了一头白虎,浑身上下没有一个毛孔,知道你有老寒腿,特地给你做了一件披风,你来试试,看看合不合身。”
“这就是白虎皮啊?”
周志刚一听说披风是白虎皮做的,顿时就有点坐不住了,接过披风看了一眼,上面的白虎纹路依旧可以清晰辨认,这不由得让他眼睛里直冒光。
也不仅仅是周志刚如此,一桌子人此刻都震惊地挪不开眼睛。
在这个年代,白虎因为基因变异的特殊性,被赋予了强烈的神话色彩。
普通人能够遇到白虎,都可以被当做传奇了。
如今,苏明哲拿着一张白虎皮做成的披风,送给岳父当第一次见面的见面礼,在周家人看来,这礼物也太贵重了。
周志刚看过之后,也想到了这点,犹豫了一会,没有试穿披风,而是又还给了闺女:
“小蓉,这披风太贵重了,我在大三线住的可是集体宿舍,这么好的东西让我带回去,没几天功夫,恐怕就没了,还是放在家里,你收起来吧。”
“爸,就算是不带走,你在家这几天也能穿啊。”
周蓉才不管那么多,执意让亲爹试穿一下:
“这是我和我妈,花了一个多月才缝好的,为了跟这个白虎皮相匹配,还特地去大白楼买了六尺的呢子布料呢。”
“好好好,我穿,我穿。”
周志刚完全是不舍得推却闺女的孝心,这才让闺女给自己穿戴好披风。
周志刚身材高大魁梧,穿上白虎披风,不怒自威,周家人都一个劲地夸赞不已。
在这种热热闹闹中,周家的家宴终于结束了。
到了下午,周蓉拉着周志刚,又去了自己和苏明哲的小窝。
周志刚看闺女住的地方不错,这才算是放下心来。
周家能团圆的时间,真是争分夺秒。
到了大年初一,周志刚带着一大家子在光字片拜年。
作为光字片唯一的八级工,周志刚的面子绝对是刚刚的。
大年初三,周秉义和郝冬梅坐车返回通辽了。
到了初五这天,周志刚也要走了,他请的假就十天,来回路上就要几天周转,能在家里待上一个星期,那都是领导特批的。
周秉坤和蔡乐乐走得最晚,但是闹得动静也最大。
蔡家和周家,还有两人的一些朋友都来送行,乌压压一群人,差点把周母挤出送行的圈子。
周家几口人一起去火车站,把周志刚接回来。
看着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,周志刚心里还是挺高兴的。
其中大儿子和大儿媳早就开始谈恋爱了,如今算是修成正果,在周志刚心里,算是最好的。
闺女周蓉和女婿‘何玉柱’也还不错,把家里照顾的井井有条,看着自己老伴比几年前还年轻,明显这几年没受什么苦,没遭什么罪。
最让周志刚惊喜的是小儿子周秉坤。
从小学习就差劲的小儿子,竟然比他哥哥姐姐先一步成了大学生。
这也算是祖坟上冒青烟了。
有高兴的事情,就有遗憾的。
一家人回家的路上,周秉义告诉了周志刚,他得了不孕不育的毛病,以后周家的香火,要依靠周秉坤了。
而周蓉结婚一年多,一直都没要孩子。
周志刚回到家,悄悄问了问自己老伴,这才得知,是闺女周蓉想过两年自由自在的二人世界,准备晚两年再要孩子。
真是糊涂啊!
哪有结婚不生孩子的道理啊。
不过,这毕竟是自己亲闺女,她不想这么早生孩子,那就晚两年吧。
谁让这是自己的小棉袄呢。
最让周志刚感觉遗憾的地方,就是自己小儿子了。
周秉坤这小子,从小憨厚老实听话,结果如今上了大学,竟然变得不乖了。
一家人刚刚团聚,正准备吃午饭的时候。
周秉坤突然提出,想要带着媳妇回老丈人家去住。
周志刚的脸色,唰的一下拉了下来。
周秉义作为大哥,眼看父亲脸色阴沉下来,连忙扯了扯兄弟衣袖,让他在这个时候别犯浑。
“秉坤,你咋想的?大过年的不在家团圆,去老丈人家里过夜?”
“我也没怎么想,就是想着,家里没地方住。”
周秉坤的胆子还是太小,被父亲和大哥的脸色、语气吓住了,立刻紧张得低下头,好像自己一句话犯了多大的错误一样。
坐在旁边的蔡乐乐,更是感觉气氛异常,连忙低头,用筷子扒着碗里的饺子汤,不敢抬头。
好在周蓉贴心,连忙打开话茬,说道:
“爸,我去年结婚,你这都没回来,一会吃过午饭,我带你去我和柱子那转转。”
“行,一会就去转转。”
周志刚听到闺女的话,立刻就喜笑颜开。
在他心里,周秉坤这个小儿子就算是再有出息,也比不上自己闺女一根指头。
眼看着氛围缓和了起来,周秉坤这才讪笑着,给苏明哲敬酒:
“姐夫,赶明儿有机会,带我进山玩玩啊。”
“等你明年大学毕了业,咱们就进山转转。”
苏明哲说起打猎,想起一件事来,一转头去看周蓉,周蓉立刻会意,站起来去里屋拿出一个包裹,拆开后,抖出一个白色披风。
“爸,前几年柱子打了一头白虎,浑身上下没有一个毛孔,知道你有老寒腿,特地给你做了一件披风,你来试试,看看合不合身。”
“这就是白虎皮啊?”
周志刚一听说披风是白虎皮做的,顿时就有点坐不住了,接过披风看了一眼,上面的白虎纹路依旧可以清晰辨认,这不由得让他眼睛里直冒光。
也不仅仅是周志刚如此,一桌子人此刻都震惊地挪不开眼睛。
在这个年代,白虎因为基因变异的特殊性,被赋予了强烈的神话色彩。
普通人能够遇到白虎,都可以被当做传奇了。
如今,苏明哲拿着一张白虎皮做成的披风,送给岳父当第一次见面的见面礼,在周家人看来,这礼物也太贵重了。
周志刚看过之后,也想到了这点,犹豫了一会,没有试穿披风,而是又还给了闺女:
“小蓉,这披风太贵重了,我在大三线住的可是集体宿舍,这么好的东西让我带回去,没几天功夫,恐怕就没了,还是放在家里,你收起来吧。”
“爸,就算是不带走,你在家这几天也能穿啊。”
周蓉才不管那么多,执意让亲爹试穿一下:
“这是我和我妈,花了一个多月才缝好的,为了跟这个白虎皮相匹配,还特地去大白楼买了六尺的呢子布料呢。”
“好好好,我穿,我穿。”
周志刚完全是不舍得推却闺女的孝心,这才让闺女给自己穿戴好披风。
周志刚身材高大魁梧,穿上白虎披风,不怒自威,周家人都一个劲地夸赞不已。
在这种热热闹闹中,周家的家宴终于结束了。
到了下午,周蓉拉着周志刚,又去了自己和苏明哲的小窝。
周志刚看闺女住的地方不错,这才算是放下心来。
周家能团圆的时间,真是争分夺秒。
到了大年初一,周志刚带着一大家子在光字片拜年。
作为光字片唯一的八级工,周志刚的面子绝对是刚刚的。
大年初三,周秉义和郝冬梅坐车返回通辽了。
到了初五这天,周志刚也要走了,他请的假就十天,来回路上就要几天周转,能在家里待上一个星期,那都是领导特批的。
周秉坤和蔡乐乐走得最晚,但是闹得动静也最大。
蔡家和周家,还有两人的一些朋友都来送行,乌压压一群人,差点把周母挤出送行的圈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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